阅读专利局行为:申请专利

回应USPTO办公室的行动是专利申请成功的核心

客户:
特百惠
耶鲁大学医学院
蒂芙尼公司
中海油有限公司
波士顿咨询集团

阅读办公室行为

在您提交了申请后,您可以期望最终收到USPTO专利审查员的“办公室行动”。这是USTP的官方通讯,它将。列举一系列拒绝你的专利申请的理由。这是程序的标准部分,下一步是对这些反对意见作出回应,并等待办公室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

实际上,所有应用程序都至少收到一个Office Action,因此了解如何响应以及如何阅读它们非常重要。了解你正在阅读的内容会让你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制定下一步行动的策略。有关专利申请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专利FAQ。

第一步:封面

顾名思义,这是你办公室行动的第一页。在上面,你会发现以下部分:

  1. 应用程序没有。-在封面的左上角是你的申请的序列号。这个数字应该与你的存档收据上的数字一致。如果它们不相同,请联系您的专利审查员,因为本办公室行动可能不适合您。
  2. 考官-这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审查你的申请的人的名字。
  3. 艺术单位USPTO的专利审查员被组织成“技术中心”,这些技术中心本身又被分为“艺术单元”。每个艺术单元处理特定类型的发明。
  4. 回复时间-这曾经包含在封面上,但现代Office操作通常会包含一个提示,让你在回复窗口中查看“附加通信”的信息。这可以在下一页找到。
  5. 通知日期-你回复办公室行动的时间窗口开始日期。这可能是封面上最重要的信息,所以要记下来!

第二步:办公室行动的总结

在办公室行动的第二页,你会发现办公室摘要表格或ptol326。

回复期限

这是至关重要的信息:你需要多长时间来应对办公室行动。根据法律规定,你有6个月的时间回答,除非考官设定了一个较短的日期,他们经常这么做.你必须记住这个日期。如果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将会被放弃,或者你必须支付额外的延期费用。

请注意,您可以通过在回复中支付延期费用来延长此期限。检查USPTO收费表获取更多信息。

状态

考官将使用这部分来传达你的申请状态。这个部分有三个组件:

    1. 响应……-如果专利审查员是在回复你之前提交的一些论文,这些信件的日期将会列在这里。如果你提交了审查员会做出反应的文件,查看这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你就会知道文件没有被放错地方。
    2. 最终/非最终-审查员将检查其中一个框,以确定该办公室行动是否已“最终”。
    3. “片面的奎尔”-如果这是检查,审查员已经确定你的申请条件是允许的,除了“正式事项”,如纠正小的和明显的错误。你所要做的就是纠正这些错误。

申索处理

在本节中,您将看到应用程序中的权利要求及其当前状态的简要摘要。此时,您可能希望检查并查看您认为待处理的所有索赔要求至少在其中一个类别中列出。这些类别是:

4.等待-这些是在应用程序中仍然“活跃”的声明。

4 a。撤销-这些主张是“活的”。然而,由于先前的限制要求或物种选择,审查员没有审查它们。

5.允许索赔-这些要求已经被批准为专利。

6.拒绝了-审查员因某种原因认为不具有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7.反对-这些权利要求因其形式或结构而不可申请专利。这可能是因为这些声明依赖于一个被拒绝的基本声明,但是,如果它们被独立重写,它仍然是允许的。

8.受限制的:受限制或选举的-限制是指审查员决定在申请中提出了一项以上的发明。选举是当他们确定有一个以上的发明物种。考官需要你选择一个发明或物种。

应用程序文件

如果审查员或正式起草人在申请的某些部分发现了问题,而不是权利声明,这些方框可能会被选中。当你回复Office Action时,你需要纠正这些问题。

优先级

只有当你从先前的申请中获得优先权时才有意义。确保审查员已经确认收到了你的优先权要求,并已经勾选了这个部分中的一个或多个方框。

附件

在本节中,您将看到应随本办公室行动一起发送的任何其他文件的列表。如果它已经在这个部分的任何方框中进行了检查,你必须确保考官检查的项目包括在你收到的材料包中。

确认先前提交的文件或对修订的回应

审查员将在这里指出他们对你之前的哪些文件做出了反应,如果有的话,以及是否接受了任何修改。检查以确保你发送的任何东西都已收到。审查员可以在这里回应你在之前的文件中提出的任何论点,或者他们可以在一个文件中这样做回应争论部分在动作的末尾。

反对

你的审查员通常会建议修改,你将被期望在你的回复中通过修改申请来克服异议。

在本节中,审查员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反对说明书、图纸或权利要求书。反对意见通常会在拒绝索赔之前提出。一般来说,权利要求异议只处理非常明显的错误,如重复或缺失的单词、拼写错误、不正确的标点符号等。更严重的问题将在以后作为拒绝处理。

声称拒绝

专利法中有许多条款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这些包括:

  • 第112条-索赔程序

处理措辞和形式问题这些拒绝通常很容易克服。您可能需要重新组织声明的书写方式或更改一些措辞。

在第112条的拒绝中经常出现的一些术语:

    • “含糊不清”-考官认为你的申请中有一些术语不清楚或相互矛盾。避免模棱两可的语言,并且总是比你认为合理的更精确。不要做任何假设。
    • “缺乏支持”-专利审查员认为某些条款在专利说明书中没有得到充分支持。请确保您提交给USPTO的所有文件的措辞一致。
    • “不当申索表格”-你会看到这个,如果,例如,你提交了一个机械发明申请使用表格新过程。
    • “没有前因依据”-这意味着在本权利要求中第一次使用一个词,并且不清楚这个词指的是什么。例如,如果一个术语在要求2没有先行词吗权利要求1。可以通过将术语添加到权利要求1,或改变中的项要求2为了更准确地匹配权利要求1中的那些。
  • 第101节-非专利主题

请注意,这种拒绝并不经常出现,除非在计算机或生物技术应用中。这种拒绝意味着审查人认为该发明要么不属于可以获得专利的非常广泛的发明类别,要么符合可专利性的例外情况之一。第101节规定:

“任何人发明或发现任何新的和有用的方法、机器、制造方法或物质的组成,或任何新的和有用的改进,都可以获得专利,但须符合本标题的条件和要求。”

这意味着发明属于以下类别之一:

    • 生产用品
    • 机器
    • 方法或过程
    • 物质组成(化学物质、细胞系、DNA序列)
    • 以上任何一项的改进
    • 有用物件的外观(外观设计专利),或
    • 作为无性繁殖植物(植物专利)

是指本发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获得专利categoriges:

    • 数学算法或公式
    • 纯粹的心理过程
    • 印刷品的安排
    • 自然发生的事物
    • 科学原理
    • 发明只用于制造原子武器
    • 人类
  • 第101节-无效用

在以下情况下出现“缺乏效用”或第101条驳回:

    • DNA序列
    • 化学物质
    • 不明用途的药物。

克服101条款拒绝的唯一方法是证明你的药物、水泥或DNA序列具有合理的效用。

101节中提到的另一种情况是永动机反重力装置.简单地说,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了很多关于这些机器的申请,但没有人能够现实地描述它们是如何工作的。只有在这些情况下,UPTO才会要求提供工作原型。

  • 第102条-新奇事物

一种常见的排斥原因。如果你的申请被第102节拒绝,这表明审查员认为你的发明已经被现有的专利或已知的发明所涵盖。

克服这种拒绝的唯一方法是说明为什么你的发明与以前的发明有显著的不同。这一差异需要在索赔书中说明。

  • 第103条-显而易见

这些拒绝是基于审查员认为发明是对具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普通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这是最难克服的一种异议。克服这种困难的拒绝的最佳策略是向审查员解释你的发明是如何显示出以前的发明没有明显暗示的特性的。在常见的参考文献和你的发明之间缺少了什么?你在这个领域中添加了什么东西,而这个领域的其他人是看不出来的?

  • 双专利-这意味着审查员认为该申请要求的发明与之前的专利或申请中要求的发明相同是同一个发明家发明的。也就是说,双重申请类似于新颖性拒绝,除了作为冲突来源的在先专利权利要求由同一发明人或一组发明人持有。这不是现有技术的问题,而是违反了“一项发明,一项专利”规则。换句话说,审查员认为你为同一项发明提交了两份申请。你可以用f来克服这个反对意见签署“终局免责声明”,将后一项申请的期限限制于前一项申请的期限。

允许题材

审查员接受申索时,会发出“免税额通知书”。这些权利要求书将以专利形式发布。

审查员还可以明确指出,如果某些权利要求所依赖的权利要求表被修改,则这些权利要求将是允许的。然后可以重写声明,将它们与它们所依赖的声明组合在一起,从而得到比原始应用程序中更窄的声明。相反,您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修改允许的声明所依赖的声明。

特殊类型的办公室行为

限制要求

限制要求表明审查员认为在申请中有一项以上的发明在专利上彼此不同。换句话说,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双重专利申请相反,在双重专利申请中,审查员认为你已经提交了涵盖多项发明的单一申请,而不是为单一发明申请多项专利。这再次违反了“一项发明,一项专利”的规则。

专利审查员将给出代表不同发明的“组”列表,解释它们彼此不同的原因。这些组可以通过列出权利要求的组来定义,或者通过参考图中的图来定义。你必须选择一项发明继续申请,并从申请中撤回对其他发明的权利要求。

你从申请中撤回的任何申索都可以在分案申请中提出。这涉及重新提交相同的申请,其中仅包含从原始申请中撤回的权利要求。

物种的选择

物种的选择类似于限制要求,审查员将要求您限制申请中的权利要求组。不同之处在于,在物种选择案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涵盖了单个发明的多个变种或“物种”。如果申请包括一个“通用”权利要求,涵盖了一个以上的物种,这是审查过程中允许的,那么其他未被选择的物种也将被允许被该通用权利要求所涵盖。然而,如果没有通用的权利要求,那么您将需要提交一份涵盖非选定物种的“分区”专利申请,就像您申请限制要求一样。

虽然审查员可能会在物种选择或限制要求上妥协,如果你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论点,他们几乎不会完全撤回它们。你可以申请撤销这一要求,但很少会被批准。

“最终”拒绝

我们知道这听起来像什么。但不要担心。仅仅因为审查员将拒绝作为“最终的”,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最终的、总结的、持续的或最终的拒绝。最终决定的声明只是限制了你如何回应拒绝的选择。

面对最终的拒绝,你有很多应对的方法。它们是:

  1. 如果一些索赔被允许,修改或取消剩余的索赔以获得津贴。
  2. 申请复议,解释审查员的推理是如何错误的。
  3. 请求与考官面谈以解释问题。你也可以协商修改声明,以满足审查员的要求。你通常可以通过电话与考官联系,他们通常愿意听你说完。
  4. 向专利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5. 提交请求继续审查(RCE),延续或部分延续(CIP)申请,并提交修订,以更好地集中索赔。

如果您不执行任何这些响应,则应用程序将被视为已放弃。现在是时候连接我们的网络专利律师!